鑒于目前西藏自治區交通和旅游基礎設施、接待能力,政府鼓勵發展團體旅游,并采取憑進藏確認函辦理進藏旅游手續的辦法。
護照與簽證:來西藏的外國旅游者或登山者均須持本國簽發的護照及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核發的簽證。但與中國締結免簽證協定國家的旅客例外。
進藏確認函:凡有組織的海外旅游團隊進藏旅游須由西藏自治區旅行接待社辦理進藏確認手續。欲進藏的海外散客西藏旅游局分別在北京、成都、格爾木、上海、西安、香港和尼泊爾加得滿都、日本、美國等設立有旅游辦事處,具體負責散客組團和進藏旅游咨詢等服務。
或是由我旅行社代為辦理,旅游者提供護照復印件及職業等個人資料交由旅行社代為申請,申請手續大約10-14天。申請時請提供有效的護照和簽證的復印件,以及職業情況。您可以通過信件、傳真和電子郵件提供以上信息。